宁德市专项整治销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 保障市民肉品消费安全
日期:2017-07-12 16:57
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对于非法出售、屠宰病死畜禽的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和个人,将及时把相关情况逐级上报省农业厅,将其列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流通加工餐饮环节监管,严格规范生猪肉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销售非法屠宰肉品以及采购和使用病死肉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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