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29 15:37
生物限量
与GB 2726-2005相比,变化如下:
(1)新标准采用了n、c、m和M的三级采样方案;
(2)新标准关于致病菌的要求执行GB 29921,保留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项目指标,删除了志贺氏菌指标要求,增加了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的致病菌限量要求;
(3)检测方法明确了菌落总数按GB 4789.2检测,大肠菌群按GB 4789.3检测,沙门氏菌按GB 4789.4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第二法检测。
微生物限量要求及具体采样方案如下表所示:
2.7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