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27 09: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审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拟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督促检查标准制定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并上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咨询、答复、跟踪评价、研究和交流,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信息化管理。
秘书处设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本办法有关要求。
第二章 食品安全国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