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日期:2017-06-27 09:41
秘书处提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在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提交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包括产品安全性评估资料)。
  3.《办法》明确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审查实施等程序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应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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