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27 09:41
案具体工作。
3.《办法》明确食品安全地方备案性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计划应当书面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同意。对符合法律和《办法》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予以备案;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抵触的,不予备案。
(三)关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内容。
1.《办法》明确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按照制定新标准的程序进行安全性审查并公布适用标准。
2.《办法》明确相关行业协(学)会、消费者协会、技术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可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