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27 09:41
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应当结合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