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作业规范
日期:2017-06-26 17:19
  6.6.2 应根据合同标注或标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 目:产品出入库时间、品类、数量、产品温度、运输厢体温度、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产品内 外包装标准及车厢内卫生状况,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6.3 交接发生异议时,应在保证肉与肉制品质量安全的条件下,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
  6.6.4 应保留交接过程中所有涉及到可追溯的记录单据,追溯信息应符合 GB/T28843的规定。

  6.7 不合格品处理
  6.7.1 在运输、仓储、配送、交接等过程中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肉与肉制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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