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检疫检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日期:2017-06-26 17:04
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是否涉及动物疫病防控这一问题,在执法主体和法律适用上,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分歧较大。

  肉类检验存在的问题
  肉类屠宰卫生检验规定不明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生猪屠宰的卫生检验及其监督,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生猪屠宰的卫生检验没有直接规定,只是规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相关(农业)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检验具体指不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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