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26 17:04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通读《动物防疫法》全文,补检的意义甚至大于处罚。此外,上述两部法律规定的罚款额度也不一样。
执法主体不统一。如果在市场中发现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执法主体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仍不明确。《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14号)中规定: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