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无”肉制品含过量添加剂 销售商获刑7个月
日期:2017-06-13 16:55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其行为己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尚未给社会造成危害后果,犯罪情节较轻,可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依据《刑法》《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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