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12 17:00
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加强部门监管联动、强化猪肉准出准入对接、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健全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督促生猪屠宰厂(场)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各地要加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