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拟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处罚
日期:2017-06-09 16:59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国务院关于修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u
1/2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8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