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拟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制度
日期:2017-06-02 16:54
期限、变更程序等不够明确,需要予以完善。生猪产品质量追溯、问题产品召回制度不健全,部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行为不规范,需要加以规范。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尚未建立,需要健全制度。生猪屠宰违法行为处罚偏轻,需要综合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征求意见稿完善了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修改为生猪屠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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