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开展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日期:2017-05-18 16:39
核合格的企业有21家,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7家,停业整顿6家,合并1家,正搬迁新建1家。
  实行屠宰企业分类管理。对取得定点屠宰资格但未开工建设的企业,限定建设期限,建设期限内仍未完成建设的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歇业、停业超过180天企业收回定点屠宰证,再开业时重新审查条件;对选址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屠宰企业,责令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约谈县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并将结果向县级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并督促尽快迁址重建;对县级批准的定期屠宰的乡镇屠宰点,由县级政府予以取消。目前,已取消7家,偏远山区乡镇屠宰点仅剩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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