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
日期:2012-10-17 13:21
并于2013年6月底前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验收材料。商务部、财政部视情况组织现场验收和审计抽查。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试点城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认真落实。自2012年9月起,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商务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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