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
日期:2012-10-17 13:21
、服务器等通用软硬件,各试点城市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采购程序,并及时将采购合同报商务部备案。
  四、严格执行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各试点城市要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试点任务。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流通节点覆盖率,增强追溯体系成效。工作进度安排要求如下:
  (一)2012年9月底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配套资金等保障措施,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并将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报商务部。
  (二)2012年11月底前,完成系统集成招标;2012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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