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团体标准获法律地位!
日期:2017-02-28 16:5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强化标准引领,在完善工业品标准的同时,着力开展服务标准制修订,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团体标准成为标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现行《标准化法》制定于1988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政府管理职能与方式的深刻变革,《标准化法》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国内外形势的要求。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了标准化工作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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