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屠宰环节“瘦肉精”等风险监测方案
日期:2017-02-27 17:31
不少于6家屠宰企业。其中,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四川、贵州10省各监测6家生猪屠宰企业(规模以上、小型屠宰企业各3家);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省(自治区)各监测3家牛屠宰企业、3家羊屠宰企业(规模以上牛、羊屠宰企业各2家,小型牛、羊屠宰企业各1家)。
  (二)样品种类。风险监测样品为猪、牛、羊的肝脏和尿液。每个样品采集省份采集样品120份,肝脏、尿液样品各60份。
  (三)采样方法。参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1897-2010)执行。采样要求和抽样单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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