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方案》的通知(粤农〔2016〕222号)
日期:2017-02-09 16:46
报登记等工作。对规模化畜禽养殖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资金扶持。充分利用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资金、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等,优先扶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引导扶持有机肥产业发展,制定畜禽粪便有机肥生产使用补贴政策,提高有机肥的价格竞争优势。各级财政应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运行费用予以保障。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
12/1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2 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