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12 17:22
致全县动物产品经营户的公开信》500份,并连日出动宣传车对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宣传。
宁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该所将与市监、公安等部门构建联合执法机制,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