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告》
日期:2012-10-09 09:21
如下。
  一、备案管理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管理系统,进出口商可通过互联网提交备案信息,办理备案。登录网址为:http://ire.eciq.cn.
  二、备案管理系统启用后,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进口食品的境内收货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应当按照《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备案,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国家质检总局对备案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名单予以公布。自10月1日(以进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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