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06 17:30
林业专项
补贴额度:120万元;
受理部门:财务部。
11.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每亩补助1100元;
申报时间:3月。
1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500万元;
申报时间:6月。
1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8月。
1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受理部门: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