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使用卡拉胶重组牛排”的风险解析
日期:2017-01-03 17:05
中,但可用于调理类肉制品生产加工,不过必须在产品包装的标签上明确标注。在标准规定的限量内使用卡拉胶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三、专家建议
  (一)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卡拉胶等食品添加剂。
  生产经营者要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理合规使用包括卡拉胶在内的食品添加剂,拒绝劣质肉,提高食品安全检验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要积极参与对消费者的科普宣教工作。
  (二)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对某些掺杂非食用级别的成分、不合格肉或者不按标准要求正确标示
5/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6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