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猪肉糜类罐头》等4项食品相关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6-12-05 17:09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负责归口制定的《猪肉糜类罐头》等4项食品相关国家标准(报批稿)已完成(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寄回、传真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国家标准委。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6
  电子邮件:caoms@sac.gov.cn
  传真:(010)82260674

附件:
  1. 《猪肉糜类罐头》(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2. 《浓香型白酒》(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 《食用甘薯淀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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