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公告《动物用药品管理法施行细则》修订草案
日期:2016-12-05 16:08
 4. 为配合删除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有关输出动物用药品检验规范,删除检验成绩书表二份及切结书一份。(修订条文第七条)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9 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