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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1-01 17:38
分割、去骨、包装:畜肉中心温度7℃,禽肉中心温度4℃,食用副产品中心温度3℃;
以上处理后的畜禽产品冷冻时:48小时内产品中心温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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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094 屠宰和肉类加工厂企业卫生注册管理规范




禽胴体预冷:中心温度0-4℃,
分割间:环境温度12℃


GB/Z 21701出口禽肉及制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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