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山东明年畜禽养殖场户退出禁养区政府给补偿
日期:
2016-10-19 14:26
补贴范围。
县级政府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畜禽养殖实际和环境保护需要,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2017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在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冯继康表示,由此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予以补偿。
5
/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产品
求购
品牌
展会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9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