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年畜禽养殖场户退出禁养区政府给补偿
日期:2016-10-19 14:26
  10月18日,县级政府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畜禽养殖实际和环境保护需要,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2017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冯继康表示,由此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予以补偿。
  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是山东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重要一环。山东省是畜禽养殖大省,2015年,全省畜牧业总产值2500亿元,居全国第一位,粪污产生量大。全省600多万个畜禽养殖场户广泛分布在各地,污染面广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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