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27 09:00
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且情况紧急,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监管部门应责令暂停购进、销售相关食品。
市食品办主任张志宽昨日在做修订草案说明时坦言,具体尺度把握上有难度,过严有地方保护之嫌,松了又起不到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作用。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赵巨鹏在做审议意见报告时提出,从2007年起,北京共实行了9次区域退市措施,在防控食品风险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区域退市措施应继续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也就是说,条例修订不应删除区域退市制度,而且还应进一步补充完善。比如区域退市的后续措施,风险减轻或消失后,下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