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桦南县畜牧局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项目
日期:2012-09-26 15:58
可靠。
  2、统计结束后,利用一周时间(9月15日至9月22日),在各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
  3、根据统计数字,县畜牧站汇总能繁母猪县级、乡镇级统计表。
  4、汇总后,9月30日前将统计数字上报省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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