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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全部改正告示
日期:
2016-07-11 17:45
府;
2)出口国政府应每年向韩国政府提交本国的食品安全管理程序;
3)出口国政府应对海外工厂与出口畜产品检验机关进行定期检查、管理。
d.明确规定了对于出口畜产品产生不合格事项时可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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