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定点屠宰厂(场)检疫检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6-07-08 15:42
检验人员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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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