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08 15:42
牛羊的瘦肉精及其他违禁物的自检。
第十一条 检疫检验人员负责填报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各种检疫检验记录。如实记录检疫检验过程和结果,并对检疫检验报告负责。
第十二条 检疫检验人员接受旗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三章 选聘和解聘
第十三条 检疫检验人员选聘条件。
(一)经盟市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二)具有兽医、食品卫生检验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水平;
(三)热爱牛羊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服从官方兽医指导和监督;
(四)事业心强、遵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