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定点屠宰厂(场)检疫检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6-07-08 15:42
步实施检疫检验,出具检疫检验报告(见附表),并对检疫检验结果负责。
  第八条 检疫检验人员负责对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牛羊胴体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或者对分割、包装的牛羊产品加施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和动物产品检验合格标志。
  第九条 检疫检验人员负责对检疫检验中发现的病害牛羊、病害牛羊产品、不合格的、劣质肉品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 检疫检验人员负责屠宰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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