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加大肉类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2-09-25 09:59
市、宾馆、饭店、学校机关厂矿等集体食堂、肉食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一要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重点检查肉品来源、去向及其随附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的使用情况;二要严格落实冷鲜肉卫生安全制度。重点检查运输工具、销售设施是否符合冷鲜肉运输、销售条件等;三要加强对本地B类屠宰企业肉品流通的监管,决不允许跨区域流通,保持肉品流通的良好秩序。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加处理。并将此次检查情况于10月15日前书面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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