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23 17:07
督抽检力度,组织开展屠宰环节产生的生物性、化学性危害因素风险监测。健全跨部门屠宰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案件查处通报机制。
(十五)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屠宰装备自动化、屠宰过程肉品质量控制、屠宰环节食源性人畜共患病原菌和兽药残留检测、兽医卫生检验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提升屠宰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屠宰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机制,制定屠宰从业人员培训规划,将屠宰从业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