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19 12:53
部门职责,有效衔接屠宰准出与畜禽产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共同维护屠宰市场秩序和肉品消费安全。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内控制度,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检验人员,落实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屠宰企业检测检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和瘦肉精等风险物质检测检验制度,研究探索屠宰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检验制度。完善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