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 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
日期:2016-05-19 12:53
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代宰企业落实屠宰操作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的监督检查,禁止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验的行为。要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病害猪及其产品流出屠宰场。切实管好、用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
  (十)抓住关键环节。要严把宰前查验关,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入厂(场)查验登记和瘦肉精自检制度,认真检查临床健康状况和检疫证明、耳标佩戴情况,严禁屠宰病死
10/2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14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