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冷链相关管理规范
日期:2016-05-09 15:53

  4、发酵豆制品除外
  以上是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中划分的各类商品温度要求
  二、食品冷链中几个需要规范的操作温度波动控制范围
  冷冻冷藏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运输(包括食品原料采集)各环节温度控制,由于环境变换,交接需要,温度会有起伏波动,需要统一操作规范:
  (一):冷冻食品冷链名义基准温度为-18℃以下
  1)、运输过程温度的回升限度为-15 ℃,并要求尽快降至-18℃;
  2)、冷藏车装载货物前,车厢内温度应预冷到-10℃以下;
  3)、冷库应
2/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0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