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销毁34.9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冷冻牛肉
日期:2016-05-03 16:11
1月27日,该局在《岳阳日报》发布公告,限定涉事货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该局接受询问调查。公告期限届满,涉事货主未接受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冷库冷冻肉品排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262号)的要求,该局依法对上述冷冻肉品作无主货物予以没收。4月24日,34.9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冷冻牛肉被移交省食药监局进行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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