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21 10:31
关于对外埠生猪产品准入经营和生产企业名称的公示
为确保从外埠生猪产品(主要指鲜猪肉、冷鲜肉,下同)进宁销售来源可靠,维护肉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商务局、农委和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备案管理的通知》(宁商秩[2012]26号)精神,按扶优限劣、全程监控、质量承诺、备案准入的原则,对外埠进宁批发销售生猪产品的企业,实施供应基地的备案制度。现将在宁经营企业及生产加工基地名称公示如下:
特此公示。监督电话:02568539637
南京市商务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外埠入宁生猪产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