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备案畜禽屠宰厂视频监控业务规范》
日期:2016-03-18 16:12
口备案畜禽屠宰厂接收畜禽时,查验《饲养日志》及五统一相关记录;二是出口备案畜禽屠宰厂接收的畜禽均有出具的合格证,即:出口备案畜禽屠宰厂接收畜禽时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第十三条 上挂屠宰监控:前端摄像部分设在出口备案畜禽屠宰厂畜禽上挂处,视频监控内容一是出口备案畜禽屠宰厂屠宰的畜禽均经兽医临床检查,无以下异常:精神萎靡不振、羽毛蓬松、缩头、闭眼等;二是病死畜禽均被剔除,并放置密封容器内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填写《畜禽宰前检验记录》。
  第十四条 宰后检疫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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