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15 16:12
场所建无害化配套设施
按照要求,畜禽屠宰厂、专业化活畜禽交易市场和存栏生猪20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200只以上、家禽3000只以上、兔300只以上的规模饲养场等,原则上应依法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优先选择生物发酵等模式;未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必须配套建设病死畜禽存放设施,与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处理协议。鼓励和支持将畜禽屠宰厂、专业化活畜禽交易市场和规模饲养场等纳入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
强化病死畜禽收集体系建设,在所有有畜村和未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建立病死畜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