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2016年兽医工作要点
日期:2016-03-15 15:18
监管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
  (十二)强化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严格动物病原微生物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格和实验活动审批,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使用监管。组织做好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开展辖区内兽医实验室基本情况及生物安全管理情况摸底调查。严厉打击违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三)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完善保障措施,创新工作模式,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对养殖、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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