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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300余家羊肉经营单位被责令整改 抽检4批次不合格
日期:
2016-03-10 16:38
面检查,共检查3000余家食品销售业户及餐饮服务单位的索证索票情况,检查销售及使用的羊肉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是否存在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来源不明、掺杂掺假的羊肉及其肉制品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主动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和进货凭证,建立全程索证索票、发现问题追溯源头的可追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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