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做好2016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07 11:26
任,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畜禽屠宰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畜禽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畜禽入场、待宰静养、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畜禽及屠宰废物无害化处理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监管机构建设,着力研究解决暂停检疫收费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条件保障问题,积极争取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支持,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将畜禽屠宰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善屠宰企业监督检查制度,大力推行随机抽取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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