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关于开展生猪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3-04 16:23
宰企业品质检验工作流于形式,基本没有开展;瘦肉精自检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检验台账不规范、不完善甚至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办公场所及待宰间等卫生条件差;无害化处理台帐等资料不符合要求;屠宰工艺流程和设施设备操作程序不符合要求;消毒流于形式;检疫报检制度不健全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屠宰企业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检疫检验台账。制定完善屠宰企业相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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