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01 15:50
出标准的知情权,使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自觉接受和执行产地准出制度。
2.强化对肉类产品生过程当中的监管。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肉类产品产地准出的标准要求,强化产品生产者的标准化意识,督促肉类产品生产者按照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标准组织生产;乡镇村等农村基层组织要积极履行职责,肩负起责任,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意识,加强对辖区内肉类产品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公司、基地以及其他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确保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3.加大对肉类产品产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