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调出大县各建1处病死动物处理厂
日期:2016-02-23 15:50
  黑龙江哈尔滨市《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意见》提出,今年巴彦县将建成1处规范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示范厂,畜禽调出大县(市)各建成1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到2019年,哈市11县(市)及双城区各建成1处满足当地需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道里、道外、香坊、平房、松北、阿城、呼兰区共建设1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意见》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 兽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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