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衔接
日期:2016-01-26 10:41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印发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工作。
  该市规定,食用农产品上市须凭《宁国市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向购买方提供《宁国市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
  该市首批将蔬菜、食用菌、畜禽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作为准出的重点范围,将主要城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连锁店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实施市场准入重点。
  同时,该市要求农委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要求,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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